音樂會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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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會黨
音樂會黨是行動在音樂會的一群人為了接收目标公司。 管理者例如接管盤區运用规則可適用對吞並企图於音樂會黨的所有党员。
特别重要是必須的提議必须做的30%門限认為被到達,當音樂會黨在公司中时共同地保留30%股票,沒有,當他们中的一個做时。
有些個體被假定行動在音樂會,除非否則顯示。 這些包括主任、輔助者、同事公司和投標者的总公司。
不作為音樂會黨的部分的個體也許发现有些規則适用于他們: 要求他們透露在投標者或目標的份額的往來。 這些「同事」是在出價上的結果有兴趣的人们(除完全之外作為股東),但是誰不故意地行動協力投標者,同事的例子是主任目标公司,既使當他們不行動協力投標者或一位潛在的櫃臺投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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