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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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佔
獨佔存在只有產品或服務的一個供應商的地方。 如果有競爭,這允許供應商收取更高的价比。 有程度獨佔,並且在商品的僅市場免于完全地獨佔定價力量。
什麼由獨佔通常意味是沒有競爭並且供應商有非常高度定價力量。 如果沒有競爭,被賣的產品應該有一個價格發怒彈性近零與其他產品。 因為价格变动,容量賣了跟隨市場的需求曲线; 如果價格上升,買家支付或做,不用而不是開關給另一個供應商。
缺乏也缺乏的獨佔的市場,但是完善的競爭被描述作為有垄断性竞争或不完全竞争。
獨佔可能出现用一定數量的方式包括:
- 在一個整個市場上的法律上被強制執行的獨佔。
- 專利和版權: 這些創造(通常非常狹窄)在特殊產品或服务的法律上被強制執行的獨佔。
- 自然独占: 這包括建立分布式网络的費用比一個使修造更多浪費的許多公共事業。
- 企業聯合: 由前競爭者的協議合作在定價或市场份额; 非法在多数國家。
- 網絡作用 : 這些可能幫助創造獨佔和使它难撞出一次建立。
- 进入控制對市場的: 即,如果零售商能收买分佈的一個特殊產品所有最佳的站點在一個特殊领域他們可以停止對顧客的競爭的通入。
通过他們的產品分化,修造的入口屏障可以和故意剝削網絡作用明顯地是有利供應商设法使競爭降低到他們自己的產品儘可能的,這。
多数國家有控制反壟斷的(經常,特别是在美國,称反壟斷)的立法被授權的獨佔和管理者創作和惡習強制執行這些法律。 這是相當成功的在停止惡習的一些类型(例如企業聯合的形成或收買全部競爭),但是有一個更加混雜的紀錄與網絡作用打交道和對市場的保證进入。
那里獨佔是一個買而不是供應,它是買主獨家壟斷。
獨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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